葷菜 和尚不吃雞蛋...
不能吃。一切精卵皆不是素食,不可食用
前言:這篇“雞蛋葷素決斷”乍看之下,有點“武斷”,其實此說非筆者自創,乃引印光大師之說而繼之也。印光大師對吃蛋與否曾舉支道林的故事以示眾,其文末雲:“雞蛋可食否,此晉時所決斷者”。下面筆者整理了《大藏經》中對吃雞卵與否的相關經文論題,期望閱讀本文後能將雞蛋葷素與否做一徹底“決斷”,不再貪戀其極低廉的“營養”(美其名為營養,實在是貪其美味也)價值,以免去“當雞”的時候方才後悔。
《顯識論》雲:“一切出卵不可食,皆有子也”。
—《大正藏》第三十一冊頁882上。
“凡屬有知覺者,皆不宜食,雖無知覺,然有生機,如各種蛋,亦不宜食。牛奶食之無礙,然亦取彼脂膏,補我身體,亦宜勿食”
—《印光大師文鈔續編·卷上》頁81。復鮑衡士居士書。
“雞卵之食否,聚訟已久,然明理之人,決不以食為是。好食者,巧為辯論,實則自彰其愚。何以故?有謂有雄之卵,有生不可食,無雄之卵,不會生雛可食。若如所說,則活物不可食,死物即可食,有是理乎?此種邪見,聰明人多會起,不知皆是為口腹而炫己智,致明理之人所憐憫也。晉·支道林(道林乃高僧,乃依小乘為論耳)博學善辯,與其師論雞卵之可食否,彼以善辯,其師不能屈。其師沒後(師亡後),現形於前,手持雞卵,擲地雛出(指有雞雛從卵而出飛翔飲啄),道林慚謝,師與卵雛俱滅,此晉時所決斷者”。
按:此事本出《釋門自鏡錄·卷下》,支道林見師之夢示,猶未能全戒雞卵,後復食卵,遂夢有夫婦二人,胡跪支道林前雲:有子三十,明日供廚食,從師乞命,願垂矜救,乃銜雞子從支道林前扣破,皆有白衣兒從內而出。道林覺已深自悔責,遂蔬食終身。(詳於《大正藏》第五十一冊頁813下—814上)。
—《印光法師文鈔三編上·卷二》頁346—347。復真淨居士書。
“吃雞卵之偈,乃妄人偽造,不可依從”。
—《印光法師文鈔三編上·卷二》頁485。復蔡契誠居士書一。
“雞卵,吃素之人不可食,以有生機故。即無生機,亦不可食,以有毒質故也。有謂無雄雞之地,卵無生機,此地甚少。昔一人好食雞蛋,久則腹中余毒,生許多雞卵及小雞。諸醫不識其病,張仲景令煮蒜食之,則吐出許多雞子,及已有毛並無毛之雞。令一生勿再食,食則無法可治。可知雞卵之禍大矣”!(按福州吃素佛弟子,往往患乏滋補,借口無胚之雞卵,不具生機,盡可食啖,相習成風,貽誤不鮮,幾等於破戒,故弟子特懇大師開示此文,宜廣刊登,庶可警人,弟子羅智聲謹注。)
—《印光法師文鈔三編上·卷一》頁221、222。復羅智聲居士書二。
“民國十七年秋,彭澤李錦新,偕謝汪二人,同往九華晉香,舟過大通,李謝登岸,汪獨居船中,見賣灰包蛋者,價極廉,因購數十枚藏艙內,意欲帶回家後用以佐餐也。夕抵茅坦,天明上山,汪忽僵臥不能動,驚問其故,亦不自知,但覺周身蠕弱如綿,強扶之坐,旋即傾倒,眾謂此必心有不誠,受護法神譴,速當自省悔過。汪乃沉思曰:得毋昨日誤買雞蛋所致乎?囑代棄之,李等上山禮佛,並代懺悔,汪在舟中,夢被人拘,呵曰:遠道來禮菩薩,安可貪小利,帶葷物,幸能悔過,免汝無罪,迨李等回船|,汪霍然愈矣,更沐浴上山,盡敬而返”。
按:此等事類,敝邑彭澤蕞之地,即不可枚舉,不唯本人夾帶葷物,即家中人或買魚買蛋,雖未曾食,而進香者必有感覺,於衣衾中,現魚鱗蛋殼等,故莫敢不敬,此誠大士不可思議威神之力也。不敬者有譴,則至誠者暗中獲福,寧有限量。姑記一則,以例其余,至他處靈應,有李圓淨所編《地藏靈感錄》,以不在九華範圍,例不能繁引矣,許止淨謹識。
—印光大師修訂《四大名山志》頁211—212之【九華山志·卷四】之“買蛋神責”。台南和裕出版社印。82、8。
“蛋不可食!邪見之人雲:無雄卵之蛋可食,切勿聽信。又蛋有毒,以雞常食毒蟲故”。
—《印光法師文鈔三編上·卷二》頁539。(復唐陶镕居士書)。
“五葷何在?蔥韭蒜以無聞,蛋蝦子而未嗜,羅蔔青菜為無上清齋,黃薺野藿當珍饈妙味,素口之道通矣”!
—來果禪師《參禪普說》頁56。台北眾生文化出版。85、2。
“鄉村之精舍,廛市之伽藍,以經懺為家物,以酒肉為佛事。每日三時,用魚肉充飢,取蔥蒜治味,說雞蛋不是葷腥,言茭頭即是素菜……若信吃齋之言,斷無此等惡習”!
—來果禪師《十界因果錄》頁135。
廣欽老和尚的道場承天禪寺則明文規定:嚴禁攜帶葷食、煙、酒、蛋等進入。蓮因寺的懺公師父在錄音帶中一再的開示:“雞蛋不能吃(見蓮因學院發行的懺公師父開示錄音帶)”。